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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粒”案“历”说】爱情虽甜蜜,交友需谨慎!(第103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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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27日 | ||
岁末年初,催婚大幕拉开,面对相亲催婚,即使再着急,也一定要做好背调,防止被骗。近期,历城法院自贸区法庭马艳法官审结了一件单身女与隐婚男交往而怀孕流产的侵权案件。 基本案情 甲女与乙男于2022年认识成为男女朋友,并于2023年分手,交往时双方婚姻状况均系离异;双方于2023年底联系上又加回微信,2024年5月初乙男与甲女在甲女住处发生性关系,后甲女发现怀孕,当即告知乙男,双方就如何处理两人关系和抚养孩子等事宜未能协商一致。2024年6月22日,一个自称是乙男老婆的女人给甲女打电话,说乙男是已婚,和甲女发生性关系是欺骗玩弄甲女等,后甲女于2024年7月5日自行入院进行药流,住院期间乙男未曾探望和照顾甲女,也没有支付任何医疗费等费用。甲女曾于2024年7月1日报警,济南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唐冶派出所出具证明一份,该证明载明“2024年7月1日,甲女来所报警称:2024年5月8日晚上、9日早上,在其居住的某某住处,乙男两次与甲女发生性行为,现甲女发现自己怀孕,遂来所报警”。甲女主张乙男在已婚或者与其他异性同居的情况下,仍然以单身名义与其谈恋爱并且强行发生性关系,属于欺骗和玩弄甲女;同时,甲女怀孕后乙男既不出面也不资助,甲女在2024年5月31日因怀孕有强烈的妊娠反应,加之非婚怀孕,感觉到难堪,致使无法胜任工作而辞职。其辞职以前一直在单位工作,前6个月的平均工资为7540元,甲女因为怀孕而辞职,失去了工作也失去了经济来源,且因乙男不负责的行为致使甲女不但身体遭受了重大伤害,其精神也遭受了重大刺激(重度抑郁),需要休息治疗和康复病情,近半年无法工作,没有收入,无法维持生活。面对甲女多次电话哭诉和央求,乙男均予以各种方式推脱,不予积极处理和面对,并且指使其同居女性刺激和侮辱甲女,给甲女造成了极大的身体伤害和精神打击,乙男存在重大过错,要求乙男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经济帮助等计10万元。 乙男辩称 其否定与甲女强行发生关系,甲女怀孕以后说孩子不能要,其不确定孩子是否是其本人的情况下,其已经支付给甲女1万元作为补偿。当时甲女同意支付1万元后双方无纠葛,其支付完1万元后,一周后甲女又说要100万元的补偿,其不同意支付甲女诉讼请求费用,其不认可甲女所怀孩子是其的。 因乙男对甲女所怀孩子是否是其本人的有异议,双方于2024年10月17日就甲女、乙男与胎儿是否为亲子关系进行DNA亲子鉴定,某科技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出具生物DNA检测意见书一份,检测意见为(1)依据现有资料和DNA分析结果,支持2号检材所属人甲女为3号检材所属人胎儿的生物学母亲。(2)依据现有资料和DNA分析结果,支持1号检材所属人乙男为3号检材所属人胎儿的生物学父亲。甲女支付鉴定费共计3000元,要求乙男一并承担该鉴定费损失;乙男对鉴定意见无异议,但主张其现在是失信人、限高,对于甲女提出的赔偿过分要求其支付不起,其前期支付的1万元足以够甲女的费用。甲女认可收到乙男1万元,但认为该1万元仅是营养费,并不包含其他赔偿项目。甲女当庭同意放弃主张营养费及继续治疗费。 乙男认可与甲女发生关系时是结婚状态,其没有告知甲女其已经结婚,但否认隐瞒其婚姻状态;乙男自述其从2016年7月份离婚,于2024年2月份再婚,其提交的结婚证显示其于2024年2月22日登记结婚。甲女自述其于2015年8月20日离婚后至今没有再婚,属于单身状态,甲女提交婚姻登记信息显示其于2015年8月20日离婚。 法院审理认为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案证据可证实,乙男在已婚状态下,隐瞒其已婚的事实,与甲女发生性行为,导致甲女怀孕及终止妊娠,甲女是在不知乙男已婚的情况下错误的处分了自己的“性权利”,乙男的行为违反诚信和公序良俗,应对甲女身心健康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甲女向法院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经济帮忙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77300元,其中经济帮忙金没有明确依据,且其已经主张误工费,法院对其该项诉讼请求不予支持。法院综合考量双方交往情况、流产前后双方沟通过程,甲女流产后的后续状态,双方婚姻状态,甲女的实际花费情况及损失,以及乙男已支付甲女1万元等因素,法院酌定乙男给付甲女因本次怀孕流产产生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2万元,另外,因乙男隐瞒已婚事实及后续的不当处理行为,给甲女造成了严重的精神困扰,法院对甲女主张的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予以支持;甲女为亲子鉴定支付的费用3000元应由乙男赔偿,对甲女的其他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乙男所辩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信。 法官提示 在纷繁复杂的情感世界里,男女交往信任是基石,坦诚相待是关键。在守好自己的道德底线的同时也要防止被欺骗。日常交往要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发生意外,注意固定好证据,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案例中,甲女在自行流产的时候就将胚胎进行了保存,在乙男否认甲女所怀的是其孩子的时候,成为指认渣男的关键证据。温馨提示:爱情虽甜蜜,交友需谨慎!男女交往中,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掉入温柔的陷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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