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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赴江阴等三处基层法院学习的考察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5月19日

  关于赴江阴等三处基层法院学习的考察报告

  2016年4月10日至4月15日,黄笃勇副院长带领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齐立岩、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田为民及民商口的部分庭长、副庭长一行8人,先后到江苏省江阴市法院、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和深圳市福田区法院,通过座谈、交流和参观等方式,对三处基层法院的审判团队建设、审判权运行机制、法庭工作、聘用人员管理及考核等方面的工作进行考察学习。考察结束后,8名外出考察人员,结合自身工作从不同侧面提交了考察报告和心得体会。4月底,外出考察的8名同志与民商口没有外出考察的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交流,向他们介绍了考察情况及考察体会,民商口各部门负责人也结合外地法院团队建设的情况,从本部门人员特点及案件现状出发,交流了本部门团队建设的设想和下一步工作打算。下面就本次学习考察情况及近一步完善我院审判团队建设的建议报告如下。

  一、考察的基本情况

  (一)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的情况

  1、概况。江阴市隶属江苏省无锡市,系县级市。下辖3个街道办事处、10个镇及2个经济开发区,辖区面积980平方公里。户籍人口123万,流动人口91万。经济基础雄厚,GDP总值占无锡市的三分之一,有11家企业位列全国500强。

  江阴市法院在编人员240人,聘用人员159人,含院领导及审判委员会委员在内的主审法官共89名。2015年审结各类案件32000余件,其中民商事案件15000余件,刑事案件2500余件,执行及其他案件12300余件。该院共有7处人民法庭。

  2、团队建设情况。江阴市法院自2012年开始试行审判团队建设,以应对急剧增加的案件。团队建设采取的是1(主审法官)+1(助理)+1(书记员),或1(主审法官)+N(普通法官或助理)+N(书记员、法警等)的形式。其先期共设立了67名主审法官,其中院领导、审判委员会委员等31名,成立了36个审判团队,每个审判团队有1名主审法官。2015年再次遴选了8名主审法官、5名预备主审法官,主审法官的总人数达到了75名。主审法官主要负责庭审和撰写重点案件的裁判文书,法官助理主要负责证据交换、质证、财产保全等辅助性事务及普通裁判文书的起草,书记员负责庭审记录、卷宗装订和数据填报、送达等工作。鉴于团队目前工作压力过大,江阴市法院目前正在着手论证将卷宗扫描和装订工作进行劳务外包。2015年,36个审判团队平均每个团队结案560件,另外,院、庭长带头办案,共审结案件3800余件,较好的应对了案件数量的上升。该院还试行了团队间和团队内案件繁简分流的分配方式,即院机关庭室审理相对疑难复杂的案件,法庭审理相对简单的案件。凡是采取了主审法官带助审法官再加其他辅助人员形式的团队,在团队内部也对案件进行繁简分流,即主审法官审理较为疑难复杂的案件。另外,院、庭长也承办和参与审理较为疑难复杂的案件。这种繁简分流的审判方式,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审判效率的提升,也打造了相对专业的审理团队。

  3、法庭建设。考察期间到该院的滨江法庭进行了座谈、参观。滨江法庭系江阴法院的城区法庭,辖区户籍人口约40万人,流动人口约30万人。该法庭2015年收案3965件,审结3228件。主审法官8人,具有审判职称的高级助理5人,其他辅助人员22人,配备5个审判庭,3辆警车。

  4、法官助理、书记员的使用及团队考核。江阴市法院现有军转干部87人,大多担任法官助理。该院将法官助理分为三个等级,即高级、中级和初级。高级助理为有审判资格的人员,中级助理为在编无审判资格的人员(以军转干部为主),初级助理为在编书记员及与该院开展法律助理合作项目的高等院校中已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律专业研究生等。不同等级的法官助理的结案数,在团队考核中有所不同,1名主审法官+1名中级助理+1名书记员的团队,刑事、民商、执行团队的结案基数均为每年300件,法庭的结案基数为375件,其中主审法官144件,中级助理96件,书记员60件。如团队中配备的是高级助理,基数为120件。庭长办案不少于100件。书记员也实行分级管理,分为高级、中级、初级三个等级,高级即通过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考试的书记员,中级为在江阴市法院审判庭的书记员(特殊岗位聘用人员),初级为其他辅助书记员及综合部门的书记员。聘用书记员等级的确定,要参考打字速度、工作年限、民主测评和相关法律知识的考试等。不同等级的书记员工资标准不同,高级书记员的年工资为4.5万元,中级书记员的年工资为3.5万元(司机的工资为3.5万元+安全奖,法警的工资为3.5万元+夜班补贴),初级书记员的工资为3万元左右。

  (二)广州市白云区法院的情况

  1、概况。白云区位于广州市北部,系城乡结合部,广州白云机场即在该区,白云区的区位、人口、经济等情况与历城区类似。辖区人口约220万人,辖区面积790平方公里。白云区法院现有在编人员186人(编制为213人,空编27人),具有法官资格的120人,一线法官90人,人均结案286件。聘用人员242人。2015年受理案件27700件,结案26457件。有4处派出法庭,最远的法庭距离院机关35公里。

  2、团队建设情况。白云区法院自2014年开始探索司法体制改革,探索建立符合法院工作特点的人员管理机制。当地区委、区政府对此非常支持,法院招录的辅助人员均为政府雇员的身份(由政府定员)。2015年招录了133名审判辅助人员,使得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配备比例基本达到了1:1:1,并以此组建审判单元(团队)。庭长以上及审判委员会委员,则是以1+N+N的模式组建审判团队,承办较为疑难复杂的案件。按比例招录的法官助理、书记员按各业务庭的实际情况分配。各业务庭法官按1+1+1配备助理及书记员。院内业务庭原则上按案由划分收案范围,但当案件数量失衡时,立案庭会适时予以调整,以做到合理利用审判资源。院、庭长及审判委员会委员也承办一定数量的案件。

  3、法庭建设。该院的钟落潭法庭辖区面积169.4平方公里,有37个行政村,5个社区,户籍人口12.05万,流动人口20万左右。近三年共审结案件2797件,其中2015年人均结案233件,案件以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土地承包、集体权益和合伙纠纷居多。白云法院在人员配备上的原则是向法庭倾斜,目前该庭有4名法官,4名法官助理(2名为公务员身份,2名为聘用人员),4名书记员,2名法警,1名内勤,1名司机,1名厨工,2名驻庭人民陪审员,另有物业公司派出的4名保安,适用了1+1+1的审判团队。

  4、法官助理、书记员的使用及团队考核。白云区法院每名法官(含院领导及不在审判部门的审判委员会委员)配备1名助理,院领导及不在审判部门的审判委员会委员配备的助理,平时分配在各业务庭工作。院领导及不在审判部门的审判委员会委员,根据自己擅长的审判业务,在对应的庭室审理案件。副庭长以下的审判人员所带团队采取1+1+1的审判模式,庭长及院领导所带团队采取1+N+N的审判模式,庭长所带助理为新任命没有办案资格(三年内)的助理审判员,采取的是师傅带徒弟的方式。院长每年办案不少于12件,副院长等不少于24件,庭长结案数不少于本部门法官结案数的五分之一。助理从事的工作主要为庭前准备、证据交换、草拟法律文书等。书记员主要是开庭速录工作,案件扫描,卷宗装订工作采取外包的形式。助理及书记员的工资也采取分级管理,即助理中研究生身份的为月工资4700元,本科身份的为4300元,书记员为4000元,因为是走的政府雇员,所以工资是包干的,五险一金1300元在工资中扣除。

  (三)深圳市福田区法院的情况

  1、概况。福田区位于深圳经济特区中部,是深圳的中心区,具备较高的法治水平。辖区面积79平方公里,常驻人口133万,国民生产总值为3260亿。福田区法院原有公务员编制250人,现增编至267人,聘用人员(劳务派遣)170名,具有法官资格的147人,一线法官126人。2015年受理各类案件56170件(在全国基层法院中排名第七),审结各类案件41498件。预计今年受理案件会突破6万件。该院没有派出法庭。

  2、团队建设情况。福田区法院分别于2012年7月、2013年8月、2014年7月在全市公开选任50名主审法官,组建以主审法官为核心,包括普通法官(见习法官)、法官助理、其他司法辅助人员在内的50个新型审判团队。审判团队以独任制模式为主,合议制模式为辅,按不同结构配置人员。独任制审判团队按照1+N的基本结构配置人员,即1名审判长、若干名见习法官、法官助理、其他辅助人员。合议制审判团队按照1+2+3+4的基本结构配置人员,即1名审判长、2名普通法官、3名法官助理、4名其他辅助人员。庭长为当然的审判长、其他审判长从副庭长及相关优秀法官中选任。院长、副院长、非庭长身份的审判委员会委员编入相关审判团队审理案件时直接担任审判长,但不影响相关审判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该院要求每个团队年审理案件1千件。庭长的行政功能大大弱化,庭长主要负责统一裁判尺度,审判长对本团队办理的案件负责。另外有两个复合型审判团队,负责在别的审判团队案件压力大时分流案件,审监庭也办理民商事案件。

  3、在全院范围内实行繁简分流。福田区法院在立案庭成立了速裁快审团队,案件受理后先由立案庭“筛”一遍,其中,物业、商品房买卖等相对简单的案件或批量案件均由速裁快审团队审理,相对疑难的再进入业务庭团队审理,通过这种方式可以过滤约30%的案件,据福田区法院介绍,其结案最多的速裁团队年结案达到4000件。

  二、考察带来的启示

  我院目前面临的案件数量明显上升的情况,在2012年之前就已经在考察的三家基层法院中不同程度存在。为了尽快、妥善地应对案件数量增加给一线法官带来的审判压力,有效化解存案,实现审判工作的良性循环,我们有必要学习其他先进法院的做法,对他们成型的经验实行“拿来主义”,改进我们的工作方法,促进我们工作的开展。

  我院于2015年年中开始试行审判团队工作,并在2015年9月招录了第一批12名法官助理,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也发现了一些问题。2016年4月第二批12名法官助理也已经招录完成。参照考察的三家法院好的做法,在今后工作中拟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我院的审判团队建设。

  (一)在每个民商事审判庭内成立2-3个审判团队,集约人力物力,集“单力”为“合力”,明显提高案件审结数量。根据2015年的收结案数量及各个民商事审判庭的人员配备情况,民一、仲宫和彩石三处法庭年收案超过1000件,计划成立3个审判团队,鲍山法庭成立1个审判团队,其他部门以庭长和副庭长作为主审法官各成立2个审判团队。审判团队的组成以1+1+1+2的模式为主,即1名主审法官、1名普通法官、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的团队模式。以1+1+1的模式为辅,即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团队模式。这种架构相对原来的庭室结构扁平了很多,同时因为有资深法官的传帮带,有利于年轻法官的成长,对法院形成人才梯队很有帮助。根据我院2015年11月下发的《关于民商事审判团队试点工作的意见》的规定,对团队成员定位准确、权责明确,能够有效保证团队的运转,起到既定效果,以应对目前案件数量上升的情况。

  (二)由各庭室、团队结合自身实际,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根据我院目前的现状,大规模的在全院实行案件繁简分流并不现实,现庭室内部多有两个团队,且团队搭配相近,团队间实行繁简分流亦未必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故现在可采取庭长在分配案件时予以均衡的方式,在团队内部实行案件的繁简分流,这与我院的团队试点文件精神亦完全相符。案件的繁简分流既能够更好的发挥审判团队内部主审法官和普通法官的长处,也能够对案件的质量有一个比较好的把控。

  (三)合理确定审判团队的年任务量。我院的团队试点文件确定每个基本团队的年结案数不低于300件,建议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结合各个团队人员配备的情况和实际工作情况,经过调研后,再确定是否需要对文件确定的任务量进行调整。

  (四)完善法官会议制度,加强对团队的业务支持。民商口原来有审判指导小组,在审判团队试点工作后,成立了民商事法官会议,并确定了其职能为审判团队的独任法官和合议庭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提供咨询意见,供合议庭和独任法官参考。对相关案件在法律适用问题上认识不一致的,是否采纳由合议庭和独任法官自行决定。这一定位符合发展趋势和司法改革精神。下一步法官会议将就审判中的类型问题进行研讨,确定裁判规范,统一裁判尺度,并将指导意见传达到每一个团队,以杜绝同案不同判的问题。

  (五)改进考核办法和人员管理模式,给团队内的辅助人员以上升空间。对团队内的书记员建立并完善激励措施,对于工作量大,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岗位和人员适当提高待遇,以激发书记员的工作积极性,也能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优秀书记员流失的问题,保持书记员队伍的相对稳定。建议书记员分级管理,并对在审判庭工作的书记员实行绩效考核,发放补贴,体现多劳多得。逐步确保团队内的两名书记员都能够庭审记录,以降低因书记员离职、生育、休假等带来的团队工作停滞的几率。

  (六)对案件送达难和对案件监督不力的问题,需从我院实际情况出发探索合理的解决方案。送达难问题不仅困扰我院多年,在考察的三家法院也同样存在。不仅在于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材料的困难,还在于送达业务量的不断增长。为了集约送达,福田区法院曾经实行集中送达的方式,但不利的方面是由于缺少有效制约,送达人员的责任心不强,法官对送达的满意度不高。江阴市法院采取的是团队自行送达的方式,不利的方面是送达业务量过高,送达不及时且送达不够集约,重复劳动增加。这种情况在我院也比较突出,原来各个业务庭自行送达出现过一个地方多头跑的情况,后来成立保全送达组后,又出现了送达不及时、满意度不高的情况。此项工作还需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不断探索、改善。三家法院在审判团队运行后,均对裁判文书的签发权进行了下放,签发权下放后,也带来了裁判尺度不统一,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对案件质量的监督目前是一个难点,这也是我们下一步需要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三、其他建议

  民商口的团队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从考察的三家法院的情况来看,这也是应对目前案多人少困境的有效手段。同时,团队建设也是今年上级法院对各级法院的总体要求。建议将这种团队建设及运转模式推广到刑事、行政、执行等全院其他业务部门。在全院业务部门形成团队管理,既有利于促进人员的合理分配,也有利于制定统一的考核标准,有利于聘用人员的分级管理和使用。

  实行审判团队建设后,如果聘用人员也实行分级管理的话,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我院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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