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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05月13日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工 作 报 告

  ——2015年1月25日在济南市历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院长  刘长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实现了新发展。

  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区法院认真落实区委工作部署,从服务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积极发挥惩治犯罪、保障权益、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10090件,同比上升28.13%,审执结8384件,同比上升8.38%,涉案标的额12.71亿元。

  (一)刑事审判工作。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新收刑事案件466件,审结468件(含上年未结案),判处罪犯700人。依法惩处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254件,判处罪犯405人;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的刑事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犯罪案件68件,判处罪犯142人;依法惩处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案件131件,判处罪犯135人;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15件,判处罪犯18人。集中开展了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活动,依法审理了广东邦家租赁公司济南分公司等4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判处罪犯19人,涉案金额15.73亿元,集资参与人达1764人。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做到罪刑法定、罚当其罪,宽严依法、宽严适度。在发生法律效力的466案697人犯中,给予刑事处罚697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8人,判处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38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609人,单处罚金刑32人。重视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为37名盲聋哑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保障被告人享有充分的辩护权。高度重视少年审判工作,进一步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实行圆桌审判、轻罪记录封存等制度,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审结了14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其中11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单处罚金刑,实现了“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

  (二)民事审判工作。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民生的案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全年共新收各类民事案件3732件,审结3159件,同比分别上升19.25%和4.6%。其中,审结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050件,促进婚姻家庭和睦,推动社会道德体系建设;审结交通事故、雇员受害等人身权纠纷案件908件,维护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审结劳动用工、追索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纠纷案件318件,规范企业用工秩序,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工作中,将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出发点,针对部分当事人法律知识缺乏、证据意识不强的现状,充分考虑当事人诉讼能力的平衡,做好举证指导、法律释明、事实调查工作,努力实现情、理、法的有机结合,力求案件的处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赢得群众认同。在审结的688户业主与开发商之间因逾期交房、逾期办证产生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使91%的案件以调解方式结案,实现了矛盾纠纷的稳妥化解。

  (三)商事审判工作。依法审理事关经济发展的各类商事案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稳中求进提供司法保障。全年共新收各类商事案件3053件,审结2247件,同比分别上升57.57%和22.47%,涉案标的额7.88亿元。其中,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563件,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审结金融借款纠纷案件578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574件,促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规范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工作中,高度关注经济社会运行和经济环境变化情况,及时对审判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到企业、金融机构走访调研,加强司法应对措施。针对民间借贷案件数量的增多,在审理中加强对借贷关系真实性、合法性的审查,对是否存在高利贷、借贷款项是否存在违法行为等进行严查,依法保护合法的借贷关系,防止出现虚假诉讼和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四)行政审判工作。依法履行司法监督职能,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规范、公正执法,促进全区依法治理。全年新收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8件,新收并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84件。在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22件,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8件,裁定驳回行政相对人起诉15件,行政相对人撤诉23件。进一步完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落实联席会议制度,邀请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旁听案件审理,深入行政机关开展座谈、举办讲座8次,有效地促进了行政机关规范执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行政争议的发生。

  (五)执行工作。以最大限度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为目标,全面加强执行工作。全年共新收执行案件2676件,执结2344件,同比分别上升26.52%和6.74%,执行标的额4.8亿元。依托“点对点银行查询”、“个人身份信息查询”及“企业法人代码查询”系统,初步建立了执行协作机制,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强化对规避执行行为的惩治,加重被执行人失信成本,将985名被执行人信息录入最高法院失信名单库,使其在贷款、融资及乘坐飞机、动车等消费行为方面受到限制,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全年组织执行会战30次,拘传26人次,罚款5人次,依法对80名逃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对4名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构成犯罪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对其中1人以拒不执行判决罪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通过发挥司法的强制功能,威慑了藐视司法权威的不法行为,维护了生效文书的既判力,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审判监督和立案信访工作。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切实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全年新收再审案件11件,审结14件(含上年未结案)。结案中,维持、撤诉各1件,改判12件,使确有错误案件及时依法纠正。进一步加强立案工作,依法及时受理各类案件。不断提升诉讼服务大厅的“一站式”服务水平,设立诉讼引导员,实行首问负责制,解答有关法律咨询;建立诉讼服务墙,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让群众了解诉讼过程;针对常见的案件类型,制作诉讼“明白纸”,进行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认真落实院长预约接访制度、信访风险评估制度、联调联解制度等,积极依靠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主动争取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的协调配合,及时化解信访案件,圆满完成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APEC北京会议和三级“两会”等重大活动的信访维稳任务。

  二、认真落实司法改革任务,推进严格公正司法

  区法院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部署,深入研究审判规律,认真落实司法改革任务,切实推进严格公正司法,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将司法公开作为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的助推器,把司法公开工作不断推向深入。建成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全面及时公开立案、庭审、执行、文书等各类司法信息,当事人凭立案时获得的密码可以自助查询下载相关信息。去年,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3451篇,裁判文书公布数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实现了依法可以公开的生效裁判文书全部上网公开。不断拓宽司法公开渠道,搭建多方位的公开平台,通过开展法院开放日、法庭开放日活动、召开群众代表座谈会等方式,利用政务网站、官方微博等新媒体,让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司法,更加有效地监督司法。强化以庭审为中心的理念,不断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能力,进一步规范庭审活动。全院建成23个科技法庭,实现了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并将视频资料刻制光盘随案归档,为深化司法公开提供了技术保障。

  (二)严格规范审判管理。围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不断规范审判权运行机制,加强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进一步完善从审判委员会、院长到庭室再到法官个人的三级管理体系,发挥审判委员会的宏观监督、管理、指导功能,规范院长、庭长的监督管理方式,强化合议庭成员及主审法官的办案责任和内部监督制约。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包括交通事故、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继承、离婚纠纷等案件类型的裁判规范,统一裁判尺度,防止滥用自由裁量权。继续坚持问题案件评析及追责制度,审判委员会对二审发回重审、改判、再审案件进行逐案讨论,对负有责任的办案人员落实责任追究。完善了包括审务月通报和评查通报、审限通报、发改案件通报、裁判文书上网通报等在内的专项工作通报制度,全年共编发各类通报60期,实现了对审判权运行的全面监督。推行了接待当事人要热心、倾听诉求要耐心、审判案件要细心、解决问题要诚心的“四心工作法”,全面做好辨法析理、判后答疑等工作,力求案结事了。去年,在一审诉讼案件(不含执行案件)数量同比上升8.85%的情况下,上诉案件数量同比下降20.89%,服判息诉工作得到明显提升。

  (三)着力加强人民陪审工作。将人民陪审工作作为推进司法民主,畅通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监督审判工作的重要渠道。落实上级法院部署,完成了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去年新任命人民陪审员74名,现有人民陪审员增加到153人。建立了“集中管理、分散使用”的管理和使用制度,推行“全案参审、全程参加、全面参与”的工作模式,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审方式和流程,加强培训工作,提高履职能力。全年共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1887件,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82.3%,人民陪审员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四)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立足审判职能,通过公开审判、以案释法等方式,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重要作用,引导当事人和群众依法行使权利,主动履行义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惩处不当诉讼行为,对4起扰乱法庭秩序、妨害民事诉讼的5名诉讼参与人予以司法拘留。依托典型案例,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宣传工作,去年在各类媒体发表法制宣传稿件194篇,在官方微博发布微博288条,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就行政执法、农村土地流转、银行贷款监管等撰写《要情专报》和《司法建议》16份,以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得到有关单位的重视和积极回应。定期开展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到历城一中、历城五中等学校举办了5场法制讲座,使2万余名学生受到法制教育。

  三、不断深化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司法工作水平

  区法院坚持从严治院、科学管理,不断加强自身建设,通过提升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使司法工作水平得到稳步提高。

  (一)全面提升队伍素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通过登门征求意见、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方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深入查找存在的“四风”问题。紧紧围绕立案、审判、执行等方面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制定了24项整改措施,取得阶段性成效。全面提高法官队伍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公信法院、公信法庭、公信法官”创建活动,以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善做群众工作能力为重点,提升法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主要领导带头上廉政党课,提高干警拒腐防变的自觉性,确保法官队伍清正廉洁。

  (二)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将人民法庭工作摆到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加强法庭人员配备和物质装备,不断改善法庭司法条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去年,六处人民法庭共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3909件,审结3476件,同比分别上升17.07%和8.91%,结案数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64.3%。充分发挥人民法庭联系服务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人民法庭通过组织旁听庭审、发放学习资料、举办业务培训等方式,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工作,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坚持巡回审判制度,选择典型案件到基层村居就地开庭审理,利用农村集市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普法宣传活动。全年共对26起案件现场开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14次,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去年,区法院就人民法庭工作和建设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工作报告。

  (三)主动接受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政治优势,是公正司法的根本保证。区法院自觉接受区委的绝对领导,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重大案件及时向区委报告,紧紧依靠党委领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工作,全面落实人大的有关决议。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案件审理等形式,充分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区法院还主动向政府、政协通报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虚心接受各界监督,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年来,区法院工作有了新的发展,取得了新的工作成绩。区法院连续十五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去年被区委授予科学发展先进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历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全院有7个集体、20名个人受到上级法院和区委表彰,队伍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各位代表,区法院工作的成绩和进步,是党的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当前形势任务的需要、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随着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有的案件办理质量不高,审执时间较长,诉讼程序不严谨;在工作管理、队伍建设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区法院将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为全面推进省会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部署,主动地把法院工作纳入全区发展大局之中,强化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依法打击犯罪、化解矛盾、服务发展、保障民生,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全面落实各项司法改革任务。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民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参与法治社会建设的途径和方式,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努力延伸、扩大服务职能,注重办案社会效果,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不断提高法官队伍素质。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抓好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全面加强思想、纪律、作风、能力、廉政建设,不断推进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各位代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区法院绝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和期望,进一步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开创历城科学发展新局面,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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