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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6年01月12日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工 作 报 告

  ——2016年1月10日在济南市历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院长  刘长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和自身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区法院牢牢把握审判执行工作是第一要务的观念,全面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平安历城、法治历城建设,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10356件,审执结10383件(含上年度未结案),同比分别上升2.64%和23.84%,结案标的额16.9亿元,收结案件数量均创历史新高。

  (一)刑事审判工作。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稳定。新收刑事案件480件,审结470件,判处罪犯709人,同比分别上升3%、0.43%和1.29%。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各类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384件,判处罪犯532人;依法审理章丘市埠东粘土矿“5.23”重大透水事故案,对7名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的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67件,判处罪犯154人;审结的山东鲁冠戏剧影视制作中心等4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涉案金额12.39亿元,集资参与人167人,造成损失2.84亿元,判处罪犯7人。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审结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案件19件,判处罪犯23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的4人;审结了高新区管委会社会保障局原局长朱永强及济南市委党校行政管理部原主任侯建军受贿案,山东冶金技术学院原院长卢宪森滥用职权案等,推进依法反腐。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在发生法律效力的465案702人犯中,给予刑事处罚701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2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37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552人,拘役60人,管制2人,单处罚金刑28人。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保障被告人享有充分的辩护权。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充分听取律师辩护意见,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对2件公诉案件裁定准予撤回起诉。

  (二)民事审判工作。以司法手段保障民生,依法解决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纠纷。新收各类民事案件3798件,审结3800件(含上年度未结案),同比分别上升1.77%和20.29%。其中,审结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042件,促进婚姻家庭和睦;审结交通事故、雇员受害等人身权纠纷案件1326件,保护群众的生命健康权益;审结劳动用工、追索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纠纷案件468件,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和企业利益。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解决模式,依法妥善处置了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的三联“彩石山庄”项目案件,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内,依法促成363户购房者达成人民调解协议,并予以司法确认,发放执行案款5.7亿元,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

  (三)商事审判工作。妥善化解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维护良好市场秩序。新收各类商事案件2957件,同比下降3.14%,审结3054件(含上年度未结案),同比上升35.87%,结案标的额8.99亿元。其中,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1040件,保护诚实守信,促进公平交易。完善细化了金融机构的财产保全信用担保制度,方便金融机构诉讼。审结金融借款纠纷案件811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673件,促进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良好的金融秩序;其中审结684件涉及原历城农村信用社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保障了我市城区农村合作金融机构银行化改革的顺利进行。依法审理了媒体关注的14名承租人起诉百代商城租赁合同纠纷案,通过严谨、细致的审判工作,敦促开发商主动履行了义务,有效保障了承租人的合法权益,避免了事态升级。

  (四)行政审判工作。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新收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70件,同比上升2.94%。结案中,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31件,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13件,裁定驳回行政相对人起诉8件,行政相对人撤诉18件。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新收并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49件,同比上升77.38%。不断完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通过落实联席会议制度、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到行政机关举办专题讲座等方式,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推进全区依法治理。围绕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帮助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保护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纠正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问题,减少因程序瑕疵引发的诉讼风险。

  (五)执行工作。全面加强执行工作,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新收执行案件2891件,执结2829件,同比分别上升8.03%和20.69%,执行标的额7.9亿元。正视执行工作难题,结合执行工作的信息化、公开化,推进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强化执行案件流程关键节点控制,明确采取强制措施、财产处置和执行款物管理等各个环节的任务和时限要求;推进执行现场公开,外出执行一律配带执法记录仪,对现场录音录像留存备查;对执行案款实现专户管理,对涉案款物逐案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入账清晰、出账规范、过付及时。

  (六)审判监督和立案信访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全年新收再审案件8件,审结8件,同比分别下降27.27%和42.86%。结案中,维持、撤诉、调解各1件,驳回2件,改判3件,使确有错误案件及时依法纠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立案工作,依法及时受理各类案件10356件。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认真落实院长接访制度、信访风险评估制度、联调联解制度等,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切实解决群众的正当诉求。圆满完成十八届五中全会、纪念抗日战争胜利70周年阅兵式和三级“两会”等重大活动的信访维稳任务,赴省进京访总量同比下降56%。

  二、深入推进司法改革,着力提高公正司法水平

  区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深入研究审判规律,认真落实司法改革任务,切实推进严格公正司法。

  (一)改革立案登记。按照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部署要求,依法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从根本上解决“立案难”问题。对群众的起诉,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当场办理立案手续;对于起诉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在立案大厅设置举报信箱和电话,接受群众对立案工作监督、评议。自去年5月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共立案7223件,当场立案率达到了98%,立案登记制得到了不折不扣地落实,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得到了最大程度保障。

  (二)深化司法公开。严格落实审判公开宪法原则,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进一步丰富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对审判工作进度及时公开,实现了审判执行全程留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5245份,同比上升51.98%,在接受监督的同时,发挥司法裁判对群众的教育、示范、引导、评价功能。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对所有案件庭审实行同步录音录像,并进行光盘刻录存档,对庭审活动实现了有效监督。

  (三)强化执行措施。推进司法协助网络平台建设,与公安、工商等部门以及32家银行建立网络对接,实现当事人户籍、工商登记、存款信息网上查询,部分银行实现了存款网上冻结、扣划,利用点对点查询系统查控1.4万余次,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强化对逃避执行行为的惩治,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向社会发布10259名“老赖”信息,在融资信贷、招标投标、出境出行等方面予以限制,加重被执行人失信成本。依法惩处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违法犯罪行为,对39人实施司法拘留,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构成犯罪的1名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四)加强窗口建设。按照“一站式”服务标准,将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方便群众诉讼、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窗口。完善诉讼服务功能,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立案服务台、诉讼接待室、信访咨询室、案款收发室、档案查阅室、视频接谈室、综合服务处等多个便民服务窗口,向当事人提供全方位服务。提升诉讼服务水平,设立诉讼引导员,解答群众提出的事务性问题;建立诉讼服务墙,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让群众了解诉讼过程;针对常见案件类型,制作诉讼“明白纸”,进行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加强诉讼服务的信息化水平,设立案件信息自动查询触摸屏和电子公告显示屏,实现了诉讼服务和信息技术的融合。一年来,诉讼服务中心接待当事人1.8万余人次,为人民群众提供了较为全面、便捷的诉讼服务。

  (五)优化审判资源。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成立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的“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在审判工作中加大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发展的关注,审结了10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其中9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管制,1人免于刑事处罚。通过判后回访、社区矫正、建立帮教档案等工作开展,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改过自新。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精神,进行司法责任制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建立了10个以主审法官为核心的审判团队,配以3-4名辅助人员,实行主审法官主导的审判团队运转模式,团队的积极性、责任心和凝聚力得到有效激发。试点3个月以来,审判团队人均结案66件,超出审判庭人均办案数的30%,改革试点初见成效。

  (六)延伸司法功能。落实区委部署要求,于去年11月下旬全面启动“法治六进”活动,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清单,细化分工,明确联系机关、企业、社区、学校、乡村、单位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积极参与法治社会建设。完善诉讼与非诉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加强对调解组织的培训、指导,对367件非诉调解组织出具的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坚持能动司法,梳理分析审判实践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12份,在重点项目建设中以司法经验为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全区16个重点项目提供法律指导、参与制定法律方案,为市、区有关重点项目建设依法稳步推进提供了司法保障。

  三、坚持从严管理,努力加强自身各项建设

  区法院坚持从严治院、科学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自身建设,推动法院工作的有序运转和司法水平的稳步提升。

  (一)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对照“三严三实”标准,深入查摆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保持反对“四风”的高压态势。针对人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开展“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等专项活动,以司法作风的改进促进司法公正的提升。去年全院有10个集体、34名个人受到上级法院和区委表彰,区法院连续十六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队伍素质和司法能力得到稳步提升。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意见》,狠抓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的落实。将廉洁司法教育作为拒腐防变、增强队伍免疫力的基础工程,坚持主要领导带头上廉政党课,开展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认真落实审务督察、廉政监察员等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业内、业外监督,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按照年轻化、专业化的要求,配齐、配强人民法庭干警队伍;配合市区重点项目建设,对人民法庭进行提升改造。六处人民法庭新收各类民商事案件4250件,审结4279件,同比分别上升8.72%和23.1%,结案数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62.43%。加强信息技术在审判工作中的应用,在案件审判执行的各个环节都设有信息管理节点,进行全程记录和跟踪监督。信息化与业务工作的深度融合,为审判工作开展提供了技术支撑。

  (四)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区法院牢固树立党的观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工作部署,坚持重要问题、重点工作及时向区委汇报,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方向。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区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决议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去年,就队伍建设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工作报告,对审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整改落实。及时向政府、政协通报工作,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工作发展。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56人次,充分听取意见建议,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将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畅通人民群众依法参与、监督审判工作的重要渠道,去年新任命人民陪审员113名,人民陪审员总数达到215人;积极拓展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全年共组织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684件,同比上升41.65%,占普通程序审理案件的89.17%,促进了司法民主,发挥了监督作用。

  各位代表,区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的结果,是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问题日益突出;有的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执行不够及时到位;司法权威仍然不足,尊重和服从裁判的社会氛围有待进一步形成;在基层基础建设、队伍管理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在各方面关心支持下,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新的一年,区法院将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准确把握人民法院工作贯彻落实“十三五”规划要求的切入点和落脚点,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推动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的指导思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积极参与平安历城、法治历城建设,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努力为我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

  二是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待和需求,不断完善便民诉讼措施,为群众创造便捷、文明的诉讼环境。依法妥善审理事关民生的各类案件,营造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诉讼服务。

  三是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深入研究审判规律,全面落实司法改革任务,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建立规范有序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通过改革努力破解制约司法能力、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层次问题,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改革的成果。

  四是稳步提升法院队伍素质。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目标,全面加强法官队伍的思想政治、司法能力、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官队伍。坚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持之以恒地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以刚性的制度规定和严格的制度执行,确保改进司法作风常态化、长效化。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法院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扎实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攻坚克难,为加快推进省会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开创历城科学发展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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