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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2月24日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工 作 报 告

  ——2017年2月6日在济南市历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李忠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过去五年的主要工作

  过去五年,是历城经济社会发展取得巨大成就的五年,也是区法院司法改革全面推进、司法水平稳步提升的五年。区法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和自身建设,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发展。

  (一)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区法院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积极发挥惩治犯罪、保障权益、化解矛盾、促进发展职能。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49730件,办结47181件,结案标的额75.55亿元,比上个五年同比分别上升33.59%、26.91%和115.3%。其中2016年受理13550件,办结12813件,收结案件数均再创历史新高。

  ——加强刑事审判,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审结刑事案件2619件,判处罪犯3727人,同比分别上升35.77%和14.22%。其中,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侵财犯罪案件1325件,判处罪犯2029人,增强了群众安全感。深入开展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审结济南邦家租赁公司济南分公司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257件,判处罪犯543人。审结受贿、贪污、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案件90件,判处罪犯118人。审结章丘埠东粘土矿“5.23”重大透水事故案,对7名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判决生效的3699人中,给予刑事处罚3678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31人,判处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198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3349人,依法适用非监禁刑1791人,依法免予刑事处罚21人。

  ——加强民事审判,依法保障社会民生。审结民事案件16514件,同比上升26.54%。其中,审结离婚、赡养、抚养、继承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5860件,保护了妇女、儿童、老年人合法权益;审结交通事故、雇员受害等人身权纠纷案件5545件,维护了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审结劳动用工、追索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纠纷案件2096件,促进了劳资关系和谐。针对部分当事人法律知识缺乏、证据意识不强的现状,做好举证指导、法律释明工作,努力实现情理法有机结合,力求案件处理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赢得群众认同。2015年,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妥善处置了备受社会关注的三联“彩石山庄”项目案件,受到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市区委充分肯定。

  ——加强商事审判,促进经济健康运行。审结商事案件14418件,同比上升26.15%。其中,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4498件,保护诚实守信,制裁违约欺诈,促进公平交易;审结金融借款纠纷案件3235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3533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规范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坚持平等保护原则,维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高度关注经济运行新变化,加强新常态下经济规律研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进一步改进了司法应对措施。

  ——加强行政审判,积极推动依法行政。审结行政诉讼案件484件,同比上升21.3%。其中,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238件,撤销、变更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81件,经协调和解后行政相对人撤诉143件。支持行政机关履行行政管理职能,审查非诉执行行政案件730件。运用司法经验支持保障重点项目建设依法有序推进,制定《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保障和服务征收拆迁工作的意见》,妥善化解招待所片区、华山片区、新东站片区等重点项目建设中的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案件。不断完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参加重点项目调度会议200多次,对全区重点项目参与法律指导、制定法律方案60余份。建立行政审判白皮书、行政负责人出庭、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等制度,促进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加强执行工作,努力实现胜诉权益。执结各类案件12360件,同比上升33.91%。推进网络查控体系建设,与34家金融机构和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建立网络对接,实现对当事人存款、户籍、工商登记等信息网上查询,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强化对逃避执行行为信用惩戒,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向社会发布14122名“老赖”信息,在融资信贷、出境出行、招标投标、担任特定职务等方面予以限制。依法惩处拒不履行生效裁判违法犯罪,对428人实施司法拘留,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构成犯罪的2名被执行人追究刑事责任,维护了判决效力,树立了司法权威。

  ——加强审判监督,积极回应当事人诉求。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审结再审案件56件,同比下降63.86%,对确有错误的32件依法改判。认真落实院长接访、信访风险评估、联调联解等涉诉信访制度,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切实解决群众正当诉求,使大量信访案件及时化解,实现了信访总量逐年下降。

  (二)落实司法改革任务,推进严格公正司法。区法院按照上级法院工作部署,深入研究审判工作规律,认真落实司法改革任务,切实推进严格公正司法。

  一是推进立案登记改革,疏通诉讼入口。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部署要求,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为人民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敞开大门。将院机关与法庭的双轨制立案改为立案庭归口统一立案,减少了中间环节,统一了立案标准。在立案大厅设置举报信箱和电话,接受群众对立案工作监督。2015年5月立案登记制实施后,共立案20773件,当场立案率达到了98%,立案登记制得到了认真落实。

  二是建设三大公开平台,让人民监督司法。严格落实审判公开宪法原则,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审理。所有庭审均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并刻录光盘附卷存档,让审判活动可定格、可再现、可复制。不断丰富完善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三大公开平台,对工作进度及时公开,让审判执行全程留痕。2014年以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裁判文书15316份,满足当事人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深化司法责任制,增强法官权责意识。开展司法责任制和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试点,探索由法官、法官助理及其他司法辅助人员组成的审判团队办理案件,由法官一包到底的审判运转模式过渡到主审法官主导、职责分明的审判团队运转模式,团队成员的积极性、责任心和凝聚力得到有效激发。去年下半年,经过入额考试、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组织考察等程序,完成员额法官遴选工作,50名员额法官获得省遴选委员会一致通过。

  四是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体现司法文明。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推进侦查人员、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保障当事人陈述权、辩护权和申诉权,保障律师阅卷、会见、辩护权利。依法为166名盲聋哑和未成年人指定辩护律师,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06万元,为特困申请执行人提供救助金58万元,让生活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

  五是加强窗口建设,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立足方便群众诉讼,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了立案服务台、诉讼接待室、信访咨询室、案款收发室、档案查阅室等便民服务窗口。五年来,诉讼服务中心接待当事人7万余人次,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全面、便捷、温馨的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诉调对接工作,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人民调解室,由人民调解员“驻院”调解,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方式化解轻微民间纠纷,使司法资源更集中于复杂重大案件。

  六是延伸司法功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开展“法治六进”活动,引导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权利,主动履行义务,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五年来到中小学做法制报告23场次,6万余名学生受到法制教育。通过判后回访、社区矫正、建立帮教档案等,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改过自新。加强司法建议工作,就征收拆迁、农村土地流转、银行贷款监管等撰写《要情专报》和《司法建议》68份,堵塞社会管理漏洞,促进了社会管理的法治化。

  (三)抓好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司法水平。区法院坚持从严治院、科学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自身建设,推动法院工作有序运转和司法水平稳步提升。

  一是全面提升队伍素质。坚持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党性教育,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提升了法治理念。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改进了司法作风。立足提升职业技能和司法水平,组织干警参加各类业务培训157批次1235人次,法律适用、化解矛盾能力普遍提升。

  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和《关于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的职责界限。开展队伍廉洁司法教育,构筑拒腐防变、增强免疫力基础工程,主要领导带头上廉政党课,做到警钟长鸣。认真落实审务督察、廉政监察员等制度,加强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业内、业外监督,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是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加强人民法庭物质装备建设,启动新建彩石法庭,对鲍山法庭进行了改扩建,对其他人民法庭进行了改造修缮。按照年轻化、专业化的要求,配齐、配强人民法庭干警队伍。五年来,六处人民法庭审结各类民商事案20261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65.5%。大力加强审判庭建设,所有审判庭全部升级为科技法庭,为深化司法公开提供了技术保障。提高审判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在案件的各个环节都设有信息管理节点,实现了全程记录和跟踪监督。

  四是自觉接受各界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285人次,充分听取并虚心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健全人民陪审制度,畅通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的渠道,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人民陪审员总人数达到215人,人民陪审员普通程序参审率达到92%,促进了司法民主。

  二、五年来工作的主要体会

  回顾五年来区法院的工作实践,我们深刻体会到:

  第一,自觉接受区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基础。实践证明,只有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法院工作才不会迷失方向;只有在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才能排除各种干扰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因此,区法院坚持对重要问题、重点工作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认真贯彻落实,积极争取政府支持,诚恳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促进了司法水平不断提高。

  第二,紧紧围绕全区发展大局开展工作,是人民法院的政治责任。自觉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既是一项法律责任,更是一项政治责任。所以,区法院自觉把审判执行工作置于全区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在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上积极作为,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第三,积极主动参与社会治理,是法院工作的重要任务。人民法院既是社会治理的参与者和实践者,又是社会治理的推动者和保障者,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过程中担负着十分重要的职责。因此,区法院始终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有机统一,通过公开审判、以案释法、法治六进等方式,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范、指导、评价、引领社会价值的重要作用,推动法治历城建设任务落到了实处。

  第四,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是法院迎接挑战的必然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区法院认真落实司法改革任务,法官办案的积极性、责任心得到明显增强,队伍潜能和活力得到不断释放,法院的公信力得到明显提升,人民群众在司法改革中获得了更多实惠和便利。

  第五,大力加强自身建设,是提高司法水平的根本保证。人民法院肩负着明辨是非、裁判曲直的重要责任,在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司法活动受到方方面面的影响和干扰,法官队伍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因此,我们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第一责任,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严明政治纪律,提升司法能力,改进司法作风,为提高司法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间,区法院在干警人数基本没有增加的情况下,案件数量年均增长1000件,2016年结案数12813件,比五年前2011年的7218件上升了77.51%,一线法官年人均结案数从160件上升到310件,大多数法官始终处于“五加二”、“白加黑”工作状态。面对前所未有的诉讼爆炸,我们始终怀着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始终怀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始终怀着对司法事业的坚定信念,迎难而上、奋勇拼搏、凝心聚力、披荆斩棘,努力确保每一起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处理。五年来,全院有44个集体、108名个人受到上级法院和区委表彰,区法院连续17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队伍素质和司法能力得到稳步提升。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疲于应付问题日益突出,一线法官身心始终处于透支状态;部分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执行不够及时到位,群众不满意;有些干警司法智慧不足,存在机械司法、就案办案问题,个别干警存在司法作风不文明、司法行为不规范情况;华山法庭、东郊法庭因重点工程建设被拆除,给辖区群众诉讼带来诸多不便。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7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是历城争当全市“四个中心”建设排头兵的深入推进之年,也是历城法院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的决战之年,法院工作面临新的挑战,经受新的考验。2017年,区法院总体工作任务是: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立足全区发展大局,狠抓审判执行第一要务,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司法信息化工程,努力建设智慧法院、阳光法院、公信法院、活力法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是建设智慧法院,以司法智慧破解发展中的法律难题。齐鲁首邑正迎来千载机遇,正成为济南“四个中心”建设的最前沿和排头兵。在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法院体制机制发生重大调整的形势下,区法院将更加主动地融入全区发展大局,以主人翁姿态,发挥好司法能动作用,贡献好司法智慧。主动服务新东站次中心和洪楼、华山、董家、唐冶、港沟五个地区中心的建设发展,自觉参与区委指挥部工作机制,积极开动司法智慧,提出有价值的司法建议,稳妥处理征地拆迁和项目建设中的各类案件。认真研判全区招商引资、创业创新、生产经营的新形势,努力创设公正、高效、透明的定纷止争机制,依法平等保护好各类投资者的产权,优化提升区域投资环境的感染力和亲和力。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处理好官民、民民矛盾,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为全区的发展稳定营造一个持续和谐的法治环境。

  二是建设阳光法院,让群众打一个明白、便捷、有尊严的官司。进一步推进审判执行流程的公开化、民主化,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和社会听证的领域,把取保候审、缓刑免刑、鉴定评估、执行异议、执行款分配、再审立案等内部程序更加外部化、公开化,全面接受社会监督,推进队伍清廉、清正、清明,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不断规范干警言行,防止因言行不文明、执法不规范伤害人民群众感情。进一步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尽快重建华山法庭、东郊法庭,完善六处人民法庭各种便民设施,为群众创造温馨的诉讼环境。

  三是建设公信法院,进一步增强司法权威。司法权威是法治社会的基石,权威来自公信,公信需要公正的审判和高效的执行。面对案件受理数量不断攀升、高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的严峻形势,法院更要坚守良知、坚持品质,更公正、更专业、更高效地审理执行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围绕审判中心主义,推进庭审实质化,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严格工作职责、流程、标准。坚决打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构建对失信被执行人全领域、全覆盖的震慑、控制、制裁天网,让老赖无处可逃,感受到司法的强大威力,让胜诉当事人有更多获得感。

  四是建设活力法院,全面提升队伍的职业化水平。法院日益繁重的工作任务需要一支直面困难、迎接挑战、充满活力的队伍,而队伍的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是活力之源。我们将认真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各项改革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法院体制机制改革。扭转司法行政化趋势,进一步完善审判执行的扁平化团队,尤其配足配好以法官为核心的法官助理、书记员、法警等辅助人员,制定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进一步强化法官及辅助人员能力和业绩导向,加大培训和能力建设,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提升专业水平,提高履职能力。培养法官职业精神和职业操守,信仰法律、忠于法律、践行法律。落实法官绩效薪酬、履职保护、职业荣誉等制度,解除后顾之忧,确保安心工作,增强职业归属感、荣誉感和价值感。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法院将更加自觉地接受区委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积极争取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历城争当“四个中心”建设排头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付出更多的努力,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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