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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03月01日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8年1月18日在济南市历城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院长  李忠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区法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大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开展“四型”法院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发展。

  一、各项审判工作迈上新台阶

  区法院紧紧围绕全区发展稳定大局,积极发挥惩治犯罪、保障权益、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14066件,审执结15562件,结案标的额27.63亿元,同比分别上升8.92%、23.73%和13.13%,三项指标均创历史最高水平,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841件,判处罪犯1085人,同比分别上升54.65%、48.17%。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侵犯公民人身、财产权利的各类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侵财犯罪案件264件,判处罪犯348人,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深入开展打击和防范涉众型经济犯罪专项工作,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案件13件,判处罪犯33人。依法审结月亮湾旅游度假专业合作社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3亿元,集资参与人达597人,判处2家单位和8名被告人罚金刑及有期徒刑。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审结受贿、贪污、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20件,判处罪犯30人,其中原为县处级以上公务人员12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件。

  (二)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依法保障民生权益。民事审判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重视解决涉民生突出问题,全年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345件,同比上升18.39%。审结婚姻家庭、析产继承等纠纷案件1308件,依法保障老年人、妇女和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追索劳动报酬等纠纷案件647件,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审结交通事故、医患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等侵权案件1045件,依法保护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审结土地承包、土地租赁等涉三农案件224件,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三)依法调节市场关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商事审判对市场经济的调节和促进作用,积极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审结各类商事案件4074件,同比下降6.3%,结案标的额14.7亿元,同比上升14.75%。其中,审结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商业保险等纠纷案件1811件,积极规范引导融资行为,维护金融市场安全。审结买卖、租赁、货物运输等纠纷案件1008件,保障社会交易秩序,促进社会资源流转。围绕新东站建设和东部工业区搬迁,积极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将济南坤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纳入破产清算程序,推动企业优胜劣汰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四)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监督支持依法行政。全年审结行政诉讼案件370件,同比上升51.4%。其中,驳回行政相对人诉讼请求170件,撤销或确认行政行为违法180件。依法审查非诉执行案件204件,同比下降17.07%。依法审结华山片区行政强制案件97件,以裁判引导群众理性维权。加大对征收拆迁、拆违拆临案件审理力度,积极提出司法建议,堵塞工作漏洞,推进了依法行政。完善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邀请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到行政机关举办专题讲座,行政庭王诗和庭长应邀到区委中心理论学习组讲解如何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了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参加重点项目调度会议28次,提出法律建议和方案,运用司法智慧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的发生。

  (五)高度重视立案信访和审判监督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做到敞开大门统一立案,凡符合立案形式要件的不推不拖,应收尽收,全年受理的14000余件案件中,97%以上的当场立案,立案难问题得到较大解决。针对部分当事人信访不信法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完善信访处访工作机构,落实院长接访和信访工作责任制,按照依法解决原则,通过导入诉讼、化解矛盾、解决困难、依法打击等措施综合治理。对长期上访、闹访的张某、李某等人坚决予以拘留,有效震慑了不法行为,为十九大等重大敏感时期的安保维稳工作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进一步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对确有错误的12件生效判决,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依法予以纠正,维护了司法的权威。

  二、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新突破

  区法院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执行难”问题,积极创新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执行难”问题得到较大缓解,受到最高法院执行工作专项巡查组的充分肯定。全年共新收各类执行案件5154件,执结5357件,同比分别上升32.53%和63.04%。

  (一)争取区委支持,加强多部门联动协作。区委、区政府在全市率先出台了《支持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区人大举办专题讲座,对执行工作进行评议。与公安、交警、司法等政府部门建立起联动机制,在排查线索、采取限制措施、加强震慑力度上取得了新的突破,在全区形成了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协作的大执行格局。与纪委建立联动机制,对身为党员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约谈,打消其侥幸心理,督促其履行义务。配合政府对全区涉基层组织执行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并带头在全市清理完毕。推动诚信社区评比,为建立诚信社会、创建文明城市,奠定了坚实的基层基础。

  (二)强化执行措施,注重工作效果。突出强制性,积极开展集中强制执行活动,有效查找被执行人,对不申报或虚假报告财产、抗拒逃避执行的行为严厉打击。全年组织执行会战104次,拘传拘留248人次,搜查8次,罚款65.3万元,移送拒执罪1案1人。依托信息化,利用指挥平台与信息系统,对符合条件的被执行人及时限制高消费或纳入失信名单,与民航、铁路、银行等系统对接实时发送信息。全年共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3948条,在申请贷款、市场准入、担任特定职务、高消费、出境和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进行限制。狠抓规范化,将执行异议案件审查权进行分离,由立案庭统一立案,审监庭统一审查,有效监督执行行为。通过执法记录仪和单兵设备,对执行活动全程留痕,利用网拍及时处置财产,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发还执行款物。

  (三)创新执行手段,破解执行瓶颈。将拟处置财产全部纳入网络司法拍卖,6月20日,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成功成交首单,也是济南法院成功网拍第一案。推行执行悬赏,法院依申请发布悬赏公告,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由保险公司或申请人向举报人支付悬赏金。与区司法局联合出台《关于在执行程序中使用调查令的若干规定》,申请执行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用于向有关单位调取特定证据。与今日头条合作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其住所周边精准投放,并通过电视、广场大屏、户外广告等进行公布,加大曝光力度和社会舆论压力。

  三、司法改革激发新活力

  2017年初,区法院严格按照差额择优、量能选人的标准,通过入额考试、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组织考察等程序,在全院107名法官中,遴选出50名员额法官。在此基础上,全面推开了各项配套改革。

  (一)组建审判执行团队,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全市率先制定了《审判执行团队建设方案》,组建了53个审判执行团队,确保“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法官积极性、责任心和凝聚力得到有效激发。遵循司法规律实施繁简分流,在审理阶段组建民事、刑事速裁团队,在执行阶段组建快执团队,对类型案件实行专业化审判,初步形成了当简则简、繁简得当、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的工作格局。2017年,我们在法官数量减少一半的情况下,结案数上升近四分之一,为全市十一个基层法院之首,得益于团队的建设和工作机制的改革。

  (二)优化职权配置,健全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科学定岗,有效监督,厘清岗位工作职责,构建权责清晰的司法责任体系。制定《院庭长办案制度》,院领导等入额法官组建3个审判团队,庭长均担任团队负责人,带头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制定了《关于案件分配的规定》,所有案件由立案庭统一登记、直接分配到法官名下。拟定审判人员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不同案件权重系数进行测算,以合理确定审判人员职责和工作量。

  (三)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司法公开公正。压实院庭长的监管职责,保证案件质量。建立法官会议制度,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标准,为团队提供智力支持。对审判执行质效态势进行分析,将管理目标和要求落实到每个团队。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及庭审公开四大平台建设,2015年以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累计公布生效裁判文书20099篇。开展法院开放日、法庭开放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座谈、旁听庭审61人次。通过微信、微博发布案件信息和工作信息,满足当事人的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落实法官职业保障,提升队伍履职水平。做好省级统管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在编人员的职务套改和上报工作,建立单独的法官职业序列,按期晋升和选升。落实法官工资制度改革要求,建立与法官工作职责、实绩和贡献紧密联系的工资分配机制,并向一线办案人员倾斜。优化人员配置,为员额法官配齐司法辅助人员,减轻工作压力。成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法官广泛参与的法官考评委员会和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组织、监督、指导考评工作,科学评价法官工作业绩,为法官依法履职提供保障,指导法官正确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17年,最高法院两次对区法院司法改革工作进行巡查和督查,均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四、“四型”法院建设展现新局面

  区法院全面推进“智慧法院、公信法院、阳光法院、活力法院”建设,推动法院工作的有序运转和司法水平的稳步提升。

  (一)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制定了《关于为历城争当全市“四个中心”建设排头兵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主动跟进征收拆迁、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深入了解纠纷背景和当事人的诉讼目的,依法对郭董片区改造引发的21起无争议纠纷裁定驳回,规范和指引征地拆迁补偿权益的合法取得,实现区域发展与群众权益保护的衡平。对涉众型经济犯罪、集体土地流转、劳动争议、金融合同等十类案件进行分析,为社会治理提供参考和依据。走访基层镇办、重点项目、企业,邀请金融机构座谈,了解司法需求。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促进类案诉前化解。

  (二)推进公信法院建设。强化人权司法保障,严格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配合、监督,建立防范冤假错案工作机制。依法指定辩护律师21人,保障被告人享有充分的辩护权。坚决制裁诉讼中的不诚信行为,对在法庭上作虚假陈述的徐某作出罚款3万元的司法处罚。扎实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邀请律师、学者和群众代表进行恳谈,突出问题导向、深挖思想根源,研究制定措施,做到立行立改,审判作风得到明显提升,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推进阳光法院建设。按照“一站式”标准,将诉讼服务中心打造成方便群众诉讼、接受群众监督的窗口。畅通沟通渠道,增设院长公开、诉讼服务、导诉服务和办公公开四部电话,并通过114查号平台和互联网向社会公布,安排专人值守,解答群众问题,受理群众投诉并及时反馈意见。通过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公布团队人员名单、工作分工和联系电话,方便当事人及代理人查询联系。利用政务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布案款入账、财产查控等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

  (四)推进活力法院建设。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推行法官教法官、岗位练兵、文书评比等制度,培养了一批办案能手和专业化法官,2017年有3名法官在上级法院组织的法律文书评比中获奖,《人民法院报》整版报道了刑事速裁团队龚纬法官的先进事迹。与高校合作,举办审判实务、专家讲座、个案教学等各类培训班6期,培训干警448人次。坚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加强经常性廉政警示教育,强化廉政风险防控,不断加强对法官的业内和业外监督,确保法官队伍清正廉洁。

  各位代表,一年来,区法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院有15个集体、15名个人受到上级法院和区委表彰,区法院连续第18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与当前形势任务的需要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队伍素质有待增强,案件质效有待提升,基层基础建设有待完善等。我们还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社会法治信仰还未普遍形成,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的社会氛围还不浓厚,信访不信法、扰乱诉讼秩序、规避抗拒执行的行为时有发生。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争取社会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区法院将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1+115”发展思路,聚焦目标任务,发挥职能作用,牢固树立服务发展的理念,为历城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四个中心建设”、做好五项重点工作,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制定《关于为新东站建设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关于为建设现代物流中心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等文件,加快建设新东站法庭,设立物流巡回法庭,自觉做好司法建议、类案分析,为党委和政府提供实证性决策参考和司法服务。审理执行好事关全区发展稳定的案件,扩大典型案例宣传,营造支持发展、保障发展的法治氛围。

  法律是社会发展和稳定的基石,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是确保法律正确实施的最重要保障。司法应当拥有也必须拥有终结纠纷、定分止争的终局性作用。2018年,区法院将紧紧围绕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这一主线,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进一步弘扬法律信仰,进一步夯实司法保障,进一步强化自身监督,为加快历城现代化、加快平安历城、法治历城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一是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公正是审判的核心。紧紧抓住审判供给侧这个矛盾主要方面,扎实推进审判专业化、正规化、职业化建设,抓住法官能力提升这一关键,提高审判供给质量。全面落实司法责任,深化综合配套机制改革,探索符合司法规律的人员管理模式、内部机构设置。强化审判管理,统一裁判标准,加强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建立诉非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多层次、多渠道、有效果地化解纠纷。

  二是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强制是执行的本义。继续突出强制性,以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不协助执行为重点,加大限制高消费、失信惩戒力度,扩大罚款、拘留的适用范围,构成犯罪的,坚决予以刑事制裁。以查人找物、形成执行合力为重点,加强与有关部门、街镇社区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积极构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诚信体系。加大对虚假诉讼、滥用诉权、不实陈述、扰乱庭审、侮辱诽谤法官等现象的综合治理,维护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

  三是进一步弘扬法律信仰。法律信仰需要养成,司法机关义不容辞。加大释法普法力度,让群众更深入地了解司法、理解法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典型案例,形成司法的示范效应。扩大参审联调,让群众参与司法,杜绝“陪而不审”,让陪审员切实发声。做好悬赏执行,争取全社会支持。做好诉调对接,特别针对邻里纠纷、家庭纠纷、劳资矛盾、医患矛盾等,发挥好东方智慧。做好司法公开,让司法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畅通渠道,确保群众申请再审、执行异议的权利,坚决杜绝冤假错案。

  四是进一步夯实司法保障。适应群众诉讼新需求,扩建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和审判法庭,加快人民法庭建设,建好鲍山(东客站)法庭,尽早启动华山法庭,擦亮法庭这一联系服务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窗口。提高审判执行、诉讼服务、业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建设智慧审判、智慧诉服系统,提升法院生产力水平。丰富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完善立案咨询、速审速裁、诉调对接、申诉接待、保全送达等工作规程,使群众进入法院就能享受方便、快捷和温馨的“门诊式诉讼服务”。

  五是进一步强化自身监督。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认真落实人大有关决议。加强同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沟通联系,积极争取对区法院工作的支持与监督。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内部监督管理考评机制。真正落实阳光审判,确保公正司法。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法院将紧紧围绕全区发展稳定大局,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勇于担当,扎实工作,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为历城争当“四个中心”建设排头兵,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付出更多的努力,作出更大的贡献,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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