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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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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5月05日 | ||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工 作 报 告 ——2014年1月16日在济南市历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院长 刘长立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3年,区法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发展。 一、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区法院紧紧围绕区委工作部署,积极发挥惩治犯罪、保障权益、化解矛盾、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全年共新收各类案件7875件,审执结7736件,结案标的额14.12亿元,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惩治各类犯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全年共新收刑事案件559件,审结548件,判处罪犯805人。依法惩处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故意伤害、抢劫、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以及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311件,判处罪犯497人;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管理秩序的刑事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信用卡诈骗等犯罪案件57件,判处罪犯107人;依法惩处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等犯罪案件154件,判处罪犯162人;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犯罪案件26件,判处罪犯39人。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切实做到罪刑法定、罚当其罪,宽严依法、宽严适度。在发生法律效力的543案799人犯中,给予刑事处罚795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7人,判处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45人,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677人,单处罚金刑36人。深入学习、正确适用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强化人权保障意识、程序公正意识和证据裁判意识,积极推进量刑规范化,建议公诉机关逐案提交量刑建议书;庭审中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指导控辩双方履行举证责任,认真审查指控的事实和证据,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高度重视少年审判工作,进一步完善少年审判工作机制,成立了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加强对未成年被告人权益的保护。 (二)妥善处理民商事纠纷,依法调节经济社会关系。立足于矛盾纠纷的有效化解,依法审理涉及民生和事关经济发展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全年共新收民商事案件5055件,审结4851件,诉讼标的额8.5亿元。审结各类民事案件2456件,其中审结离婚、赡养、抚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049件,保护了妇女、老年人、未成年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婚姻家庭和睦;审结继承纠纷案件96件,保护了公民私有财产的合法继承权;审结交通事故、雇员受害等人身权纠纷案件974件,维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制裁了侵权行为;审结追索劳动报酬等劳动争议纠纷案件321件,规范了企业用工秩序,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各类商事案件2395件,其中审结买卖合同纠纷案件768件、租赁合同纠纷案件62件,保障了市场交易,促进了经济流转;审结借款合同纠纷案件927件,制裁了逃避银行债务行为,规范和引导了民间资本健康运行;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51件,促进了建筑市场健康发展。去年7月,区法院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民商事审判工作情况,受到充分肯定。 (三)积极化解行政争议,依法维护社会管理秩序。依法履行司法审查职能,加大行政诉讼协调力度,妥善处理行政争议案件,既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新收并审结行政诉讼案件68件,新收并执结行政非诉执行案件68件。在审结的行政诉讼案件中,维护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25件,撤销或变更具体行政行为13件,裁定驳回原告起诉15件,行政相对人与行政机关和解后撤诉15件。加强与行政机关的联络沟通,坚持推行联席会议制度、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针对《行政强制法》的全面实施,对全区10余家行政机关通过座谈、讲座等方式进行指导,帮助行政机关起草行政处罚决定书等文书样本,促进了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全年行政诉讼案件、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同比分别下降了29.17%和58.79%。 (四)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为目标,不断完善执行机制,全面加强执行工作。全年共新收执行案件2115件,执结2196件,同比分别上升了7.85%和14.55%,执行标的额5.7亿元。通过完善执行启动权、实施权、裁决权、监督权分权运行的工作机制,强化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有效规范了执行行为。继在全市法院率先开发使用了“执行强制措施管理系统”后,又开通使用了“点对点银行查询”、“个人身份信息查询”及“企业法人代码查询”系统,完善了执行协作机制,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围绕涉民生案件等开展执行会战活动,全年组织执行会战26次,依法对114名逃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曝光“老赖”10人次,对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有高消费行为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通过集中执行,威慑了藐视司法权威的不法行为,维护了生效文书的既判力,有效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审判监督、立案和信访工作,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求。按照有错必纠的原则,切实加强审判监督工作,对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进行再审,对4起案件予以改判纠正。进一步加强立案工作,及时、妥善受理各类案件7875件。高度重视涉诉信访工作,认真落实院长预约接访制度、信访风险评估制度、联调联解制度等,积极依靠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主动争取有关部门和基层组织的协调配合,及时化解信访案件,圆满完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三级“两会”等重大活动的信访维稳任务。 二、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工作全面发展 区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按照“质量更高、速度更快、效果更好、成本更省”的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力争落到实处。 (一)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牢固树立为大局服务的指导思想,坚持能动司法,主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积极配合区委的中心工作,就征收补偿、拆迁安置、企业改制、破产重组等工作建言献策,保障全区重点项目建设依法稳步推进。妥善处理因社会利益冲突产生的热点和焦点问题,集中审理了甸柳集团下属富华饭店的67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使这一群体性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密切关注经济环境变化对社会稳定的影响,通过调研发现劳动争议纠纷有上升的趋势后,主动到济钢集团进行协调指导,使200余起劳动争议纠纷在诉前调解,使不稳定因素得到及时化解,既保障了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又保护了职工合法权益。 (二)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深入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完善便民诉讼措施,充分发挥院机关及各派出法庭诉讼服务大厅的功能,不断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一年来接待当事人14000余人次,解答当事人有关法律咨询,告知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加强诉讼指导和风险提示,为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实施诉讼行为提供必要帮助。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一年来为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34万余元,为38名盲聋哑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依法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坚持巡回审判,对30余起案件现场开庭,其中两起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因交通事故致残,行动不便,承办法官分别到济南市立三院和安徽省巢湖市进行现场开庭。依法妥善处理涉及农民工的案件,在立案大厅设立农民工诉讼服务窗口,为农民工开辟“绿色通道”,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快执,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规范公正司法。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起案件,通过具体案件的公正审判,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感情、态度、言行、举止上对当事人一视同仁,平等保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不断强化服判息诉工作,耐心做好法律释明、判后答疑等工作,努力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实现案结事了。不断深化司法公开,建立了裁判文书公开制度,将生效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目前我们的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已经走在了全市法院的前列。通过我院开通的官方微博、法院开放日等方式,加强与群众的互动,让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司法,更加有效地监督司法。 (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按照“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的原则,不断完善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为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深入企业、村居走访调研,帮助企业规范劳动合同,防范经营风险;帮助基层组织规范村务管理,预防矛盾纠纷。加强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定期组织中小学师生开展参观法庭、旁听案件等互动活动,到山东城市职业建设学院、历城实验小学等学校举办了5场法制讲座,使1万余名学生受到法制教育。加强司法建议工作,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26条,帮助堵塞管理漏洞。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在各类媒体刊发宣传稿件246篇,通过典型案例以案释法,营造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司法水平 区法院坚持从严治院、科学管理,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自身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司法工作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一)全面提升队伍素质。牢固树立队伍建设是第一责任的意识,从改进司法作风入手,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深入开展了改进司法作风教育活动,出台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实施意见》,制定了二十四项具体措施,开展了治理“庸散懒”、会员卡清理、厉行节约、涉“三公”问题等专项整治,确保了教育活动效果。继续推进“规范司法、亲和服务”活动,将“以当事人为本”的司法理念融入司法工作全过程。坚持抓好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党性教育,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使广大干警更加崇尚法律、敬畏法律、信仰法治。以提高法官正确适用法律、化解社会矛盾、善做群众工作能力为重点,努力提升法官的职业技能和司法水平。坚持反腐倡廉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警钟长鸣,先后2次邀请市纪委领导为全院干警作警示教育讲座,增强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二)切实加强审判管理。不断完善从院长、审判委员会到庭室再到法官个人的三级管理体系,加强案件质量管理、审判流程管理、权力监督制约和运行态势分析四项工作重点。围绕提高案件质量,制定了多发性案件裁判规范,统一裁判尺度,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完善了问题案件评析及追责制度,审判委员会对二审发回重审、改判、再审案件进行逐案讨论,对负有责任的办案人员落实责任追究。围绕提高办案效率,落实了审限跟踪、催办督办制度,加强了对程序转换、诉讼保全、司法鉴定等重点环节的动态监控和节点控制。围绕审判权的监督制约,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要求,完善了案件逐案评查、司法巡查常态化等措施,把对审判权的监督制约落到实处。围绕审判权的有序运行,建立了月审务通报制度,通过对统计数据的采集整理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问题,改进不足,实现了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三)加强派出法庭建设。按照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的方针,把“窗口”建设的重心下移至派出法庭。经省法院批准,在原济钢巡回法庭的基础上设立了鲍山法庭,并进行了改扩建,对其他派出法庭进行了改造修缮,使派出法庭的司法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各派出法庭通过加强法庭文化建设,以文化凝聚人心,激发干警活力,有力地推动了工作开展。去年,六处派出法庭共审结民商事案件3193件,占全院民商事案件总数的65.82%。各派出法庭通过开设假日法庭、流动法庭等方式,方便辖区群众诉讼;加强对基层调解组织的指导,筑牢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利用农村集市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派出法庭化解矛盾的前沿阵地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是我们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自觉接受区委的绝对领导,坚持重点工作、重要问题、重大案件及时向区委请示汇报,紧紧依靠党委的领导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负责地向人大报告工作,全面落实人大的有关决议。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通过召开座谈会、旁听案件审理、邀请视察工作等形式,充分听取代表和委员的意见建议,保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区法院还主动向政府、政协通报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和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虚心接受各界监督,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年来,区法院工作保持了整体推进、稳步发展的良好局面,取得了新的工作成绩。连续十四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去年被市法院授予基层法院工作考核优秀单位,被区委授予科学发展先进单位、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暨平安历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全院有8个集体、32名个人受到省市法院和区委表彰,队伍形象和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当前形势任务的需要、党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法官队伍的素质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案件质量和效率有待进一步提升,司法作风有待进一步改进,基层基础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案多人少的矛盾有待进一步解决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在新的一年里,区法院将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为全面推进省会现代化中心城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更加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增强为大局服务的意识,更加主动地把法院工作纳入全区工作大局之中,准确把握区委的决策部署要求,不断调整工作重点,改进工作方式,使法院的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二是更加自觉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继续探索创新司法便民措施,妥善处理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矛盾纠纷,让有理无钱的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有据的人打得赢官司、让打赢官司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 三是更加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结合审判执行工作,找准在社会治理中的位置和着力点,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努力延伸、扩大服务职能,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参与社会治理的方式,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是更加全面提高法官队伍素质。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进一步落实加强队伍建设的各项措施,全面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司法能力、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完成各项审判执行工作任务提供队伍保障。 五是更加坚定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自觉接受区委的绝对领导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积极争取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主动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为增强自身建设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努力提升司法保障水平,积极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各位代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区法院绝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和期望,将进一步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开拓创新,为开创历城科学发展新局面,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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