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http://jnanlcqfy.sdcourt.gov.cn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师庆华:
本院执行的师庆华与济南路通宇物流有限公司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112执1137-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书内容为:
对(2017)鲁0112执1137号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一七年十一月三日
版权所有: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化纤厂路5号 电话:89939110 邮编:250100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