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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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公 告
孙茂斌:
本院执行的张松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使用其他方式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鲁0112执5553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传票、限制消费令,执行通知书内容为:
1.偿还借款4万元及利息;负担案件受理费400元。
2.将你纳入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对你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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